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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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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工作,依据《武汉市2020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校园招聘)工作方案》、《武汉市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复试工作方案》和《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现将我区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时间:2021年1月23日(周六),为期1天。

考生7:45开始进入考点,8:15关闭考点学校大门。

地点:武汉市七一中学(江岸区黄浦大街18号)

上周六面试考点(长春街小学天地校区)的隔壁

形式:因招聘岗位数量较多,各招聘岗位的复试形式详见《江岸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形式一览表》。请考生对照报考岗位认真研读。

二、复试对象

1、按照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名单。面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复试。对面试环节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过面试合格线(我区设定70分)者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2、对拟进入复试环节考生出现弃权的,由区教育局在达到我区规定的面试合格线人员中按本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序递补。复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资格且不再组织递补。递补工作应商区人资局同意。

3、拟进入复试的人员详见附表。区教育局通过短信、qq或电话等方式,提前告知复试时间、地点、公告及考生须知等考生应知晓的相关内容。

三、复试前资格审查

复试前审查报考资料原件,时间安排在复试当天组织进行。

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及如下提示的相关资料进入考点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前的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2021届毕业生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1)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

(2)报名登记表

(3)面试准考证

(4)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5)学生证

(6)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7)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料,网报阶段考生报名表备注栏相关信息的佐证资料或考生承诺可出具的相关资料。

尚未就业的2019、2020届毕业生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1)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

(2)报名登记表

(3)面试准考证

(4)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6)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者可不提供)。

(7)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制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色联)。凡因未就业等原因暂未取得高校《报到证》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

(8)“学信网”和“中国学位网”验证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报告

(9)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料,网报阶段考生报名表备注栏相关信息的佐证资料或考生承诺可出具的相关资料。

四、复试顺序

1、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复试顺序,于开考前规定时间由考生在候考室当场抽签确定,按岗位和考生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备考、复试。

2、凡合并考场的复试顺序,按招聘岗位代码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复试程序

1、报到:考生应携带指定资料及必要文具按要求报到,主动将封装好的通讯工具资料袋(标明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交由考务工作人员集中保管。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复试考点。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者,视作自动弃权。

2、抽签:考生按照报到签到的先后顺序,分招聘岗位进行抽签,确定复试的先后顺序。抽完签后,考生立即在自己的签条上写好姓名和身份证号,按照顺序迅速将自己的签号及姓名报给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抽签工作全部完成后,考生按照岗位的复试抽签序号就坐,集中候考。

3、备考:

①非幼教岗位:考生按照岗位的复试抽签顺序,在引导员的带领下依次由候考室进入备课室备考。考生进入备课室时,请主动出示报考岗位签条,以便工作人员核验。备课时考生只能使用自备的必要文具,备课室提供备课专用纸和复试规定教材。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完毕进入复试考室时,考生可携带考点提供的备课专用纸(复试考室的考生席提供复试规定教材)。复试结束后,考生应将教材和备课纸交给考室工作人员留存。

②幼教岗位:幼教岗位全体考生在抽签完毕后,首先集中进行简笔画考试(时间为20分钟)。考试专用画笔和纸张由考点统一提供。简笔画集中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岗位的复试抽签顺序,依次在引导员的指导下进行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备考。

考生进入备考室时,请主动出示报考岗位签条,以便工作人员核验。备考时考生只能使用自备的必要文具。备考室提供备考纸。备考时间为5分钟。备考完毕进入复试考室时可携带考点提供的备考纸,复试结束后考生应将备考纸交给考室工作人员留存。

4、复试:考生在引导员的带领下由备课(考)室进入复试考室,在主考官主持下进行复试。

①非幼教岗位:无学生试讲(12分钟内完成)。

②幼教岗位:考生在考场内依次完成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3分钟内完成),自选曲目钢琴弹唱展示(2分钟内完成),无伴奏幼儿韵律舞蹈展示(2分钟内完成)三个项目的复试考试。考点提供钢琴。

5.候分:完成复试的考生,在引导员的带领下由考室到指定的候分点等待复试成绩。

6、公布成绩:一般采取隔位方式在报分点向考生告知复试成绩。

工作人员经对候分考生的身份核验无误后,对其复试成绩当面报分,并要求考生在复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在考点设置的公示栏进行公示。

六、成绩计算与公布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按照“体操计分法”计算考生复试成绩,即同组考官评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5个有效分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在报分点现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在考点设置的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综合成绩

1、面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3、对因考生弃考等原因造成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复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考生应达到我区规定的复试合格线(70分,于复试前书面告知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七、考生须知

(一)疫情防控须知(同面试要求)

1、根据我市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前应服从疫情防控“四必”要求,即:身份必问(同时出示“湖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一码一卡应提前从微信搜索并注册)、信息必录(出示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注意:湖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均为绿色标识,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

2、根据最新要求,面试前14天有境外以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务必立即向现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所在单位、所住宾馆等有关单位报告,主动配合接受相关防控措施管理。对瞒报、谎报相关情况进入考点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通过微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二)考试规则须知

1、复试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自觉遵守各项要求。

考生应严格遵守时间规定,7:45开始进入考点,8:15关闭考点学校大门。注意:复试当天上午8:15前未进入考点学校大门的,视为迟到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当天天气寒冷,候考教室内温度较低,请务必注意增加衣物防寒保暖。请考生提前查询并确定考点学校位置、交通路线,预留足够交通时间。

2、考生应于指定时间携带指定资料(详见前款第三点复试前资格审查)及必要文具进入考点报到。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3、所有岗位考生均不得携带任何教学资料进入考点。各招聘岗位(幼教岗位除外)复试规定教材,由考点统一提供。

4、报到时请考生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指定资料,并主动将封装好的通讯工具资料袋(含手机、智能手表及其他电子传输设备等)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此后,如发现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传输设备者,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并进行处理。

5、考生应按照考试流程单向流动,不得在候考室、备课室和复试考室之间往返折回。候考期间,考生应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抽烟,不得大声喧哗。

6、进入备课室时,考生应自觉将随身背包统一放置指定区域集中保管。备课室提供备课专用纸。备课完毕的考生可携带备课纸进入复试考室。复试结束,考生不得将备课纸带出考场。

7、复试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介绍本人姓名及可能影响考官公正评价的其他信息;如有违反者,由考场的主考官当场宣布取消其复试资格。

8、复试考试结束倒计时1分钟,计时员碰铃提示。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

9、考生获知复试成绩后,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立即离开考点,不得滞留。

10、凡合并考场的复试顺序,按招聘岗位代码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进行。

11、对拟进入复试环节考生出现弃权的,由区教育局在达到我区规定的面试合格线人员中按本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序递补。复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资格且不再组织递补。递补工作应商区人资局同意。

1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对因考生弃考等原因造成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复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考生应达到我区规定的复试合格线(70分,于复试前书面告知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13、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复试考试期间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复试考试期间,考生应与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14、考生应诚信参考,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考点统一管理,不得和考务人员进行非必要交流。对违反考试纪律要求、阻扰工作正常开展、提供虚假信息、不听劝告或情节严重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5、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每日及时关注“2021专招复试考生群”,保持手机畅通,方便后期的工作联系。如因考生不主动关注qq群通知或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6、复试当天,考点免费为下午的候考考生提供午餐。

附件:1、江岸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形式一览表

2、江岸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人员名单

3、江岸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规定教材目录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

江岸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

复试形式一览表

序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及代码复试形式
1武汉市第二中学高中生物教师[12014]无学生试讲

(30分钟备课、12分钟无学生试讲)

2武汉市第二中学高中数学教师[12015]
3武汉市第六中学高中物理教师[12016]
4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高中地理教师[12017]
5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高中生物教师[12018]
6武汉市育才高级中学高中语文教师[12019]
7武汉市育才高级中学高中数学教师[12020]
8武汉市实验学校高中数学教师[12021]
9武汉市第十六中学高中物理教师[12022]
10武汉市第二十中学高中语文教师[12023]
11局属初中初中语文教师[12024]
12局属初中初中数学教师[12025]
13局属初中初中物理教师[12026]
14局属初中初中思政教师[12027]
15局属初中初中体育教师[12028]
16局属小学小学语文教师1[12029]
17局属小学小学语文教师2[12030]
18局属小学小学语文教师3[12031]
19局属小学小学数学教师1[12032]
20局属小学小学体育教师[12034]
21江岸区

珞珈山街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12035]复试形式分指定考题简笔画、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自选曲目钢琴弹唱展示和无伴奏幼儿韵律舞蹈展示四个项目进行。

四项成绩各占复试总分(100分)的20%、40%、20%和20%。

①简笔画:集中组织进行(20分钟),根据指定考题作画;

②指定考题即兴主题演讲:5分钟准备,3分钟演讲;

③自选曲目钢琴弹唱:2分钟内完成自选曲目展示;

④无伴奏幼儿韵律舞蹈:2分钟内完成展示。

附件:

附件2-江岸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3-江岸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复试规定教材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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