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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辅导员、行政管理、教学科研辅助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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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江夏学院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本科大学。学校主校区座落在福州地区大学城新校区。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辅导员、行政管理、教学科研辅助人员2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毕业生。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高校辅导员、行政管理和教学科研辅助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学习研究能力和服务意识;

  3.身心健康,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

  5.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性别

备注

01

行政管理岗位

10

专业不限

不限

 

02

辅导员、教学科研辅助岗位

8

专业不限

不限

 

03

教学科研辅助岗位

2

化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

不限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2022年8月10日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jiangxiars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申请材料包括:

  1.《福建江夏学院招聘辅导员、行政管理、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word文档);

  2.个人简历;

  3.签署相关承诺书并提交扫描件;

  应聘阶段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由申请者本人自行准备《福建江夏学院招聘辅导员、行政管理、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获奖证明及其他相关经历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人事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3.组织考核:根据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学校统一组织综合素质考核。

  4.公示录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岗位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对拟聘人选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且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自招聘方案发布之日(7月1日)起,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招满即止。

  五、福利待遇及管理

  1.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聘用后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

  2.首次签订合同服务期年限为3年,3年内提出辞职、调动等离校申请、或者违反劳动纪律和考核不合格而被辞退,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3年后,若符合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相关教学单位存在空余编制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转岗到学校相关教学单位的,按转岗之时的人才引进政策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3.行政管理岗位根据个人条件和学校相关规定评聘教育管理系列职称;辅导员岗位评聘教师系列职称;实验技术岗位评聘实验技术系列职称;图书资料等其他教辅专业技术职称;本次招聘仅为工作人员人事招聘,不保留组织干部职务。

  六、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18011799045 孙老师:17701974525

  E-mail:jiangxiarsc@163.com
       附件1:.doc (60.00 KB)
       附件2:.doc (23.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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